交货条款

Weiss GmbH合同的一般交货条款和条件

- 自2015年3月1日起生效 -

 

1.     合同的范围、订立

1.1.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以下的Weiss GmbH(以下称为“Weiss GmbH”)一般条款和条件均视为合同内容。

1.2.     即使没有再次明确同意,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也适用于所有未来的业务关系。

1.3.     即使Weiss GmbH没有明确反对,Weiss GmbH客户(以下称为“签约合作伙伴”)的一般条款和条件也不应被视为本合同的内容。如果签约合作伙伴的一般条款和条件与以下的一般条款和条件不一致,签约合作伙伴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及时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Weiss GmbH:Weiss GmbH的一般条款和条件有不可接受的内容。如果未能做到这一点,则表明签约合作伙伴放弃主张其冲突的条款和条件的权利。

1.4.     Weiss GmbH的所有要约和服务仅针对根据德国商法典(Handelsgesetzbuch, “HGB”)在其业务范围内行事的商人、根据公法成立的法人团体(juristische Personen des öffentlichen Rechts)或根据公法成立的专项资产(öffentlich-rechtliche Sondervermögen)。

1.5.     Weiss GmbH提交的所有要约均不具有约束力,除非要约中包含与此相反的明确声明。

1.6.     仅在Weiss GmbH以书面形式向签约合作伙伴确认订单的情况下,合同才会生效;确认书也可通过电子方式(传真、电子邮件)签发。签约合作伙伴在要约中指定的期限内无条件接受Weiss GmbH要约后,且只有在Weiss GmbH确认订单后,合同订立才具有约束力。如果签约合作伙伴在未收到事先要约的情况下从Weiss GmbH订购产品,即表明签约合作伙伴声明其购买所订购产品的意图具有法律效力。 Weiss GmbH有权在Weiss GmbH收到后两(2)周内接受作为订单基础的合同要约。可通过书面形式(传真、电子邮件)或通过将产品交付给签约合作伙伴的方式来声明接受要约。

1.7.     只要交付项目包括由Weiss GmbH开发的软件,单独签订的书面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视情况而定)也适用。

1.8.     交货项目的规格和质量基于Weiss GmbH的订单确认中的说明,如果订单确认不存在,则基于Weiss GmbH发出的要约。关于Weiss GmbH所开发软件的质量,产品文档中的说明和/或任何单独签订的书面协议中的说明均适用。Weiss GmbH没有义务交付更高的质量。交付项目的说明以及软件的说明不包含保证,也不保证特征;它们也不需要采用最新的技术。Weiss GmbH发出的其他资料和图片(含在要约中的)、宣传册、广告、目录或其他信息材料仅提供粗略值,也不需要采用最新技术;因此,它们并不构成质量或保证方面的协议,且与产品的合同条件无关。

2.     Weiss GmbH的服务,交付和风险转移

2.1.     WWeiss GmbH提供的所有服务,仅根据Weiss GmbH接受订单的内容和Weiss GmbH相应提出的要约以及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的规定履行。如果这些合约的基本原则之间出现矛盾,则应以Weiss GmbH接受订单的内容和Weiss GmbH相应提出的要约优先,之后,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的规定适用。

2.2.     Weiss GmbH有权在合理范围内修改交付项目和服务,特别是在应用范围和承诺的功能没有受到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2.3.     Weiss GmbH有权雇用合适的第三方(分包商)来完全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中的义务。

2.4.     Weiss GmbH有权部分履行,除非部分履行在与合同约定的服务相关范围内非常微不足道——基于事实和客观评估的原因——签约合作伙伴对此没有兴趣。在部分履行的情况下,本合同中约定的报酬应按比例减扣(如有必要,还应考虑到与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的责任规定有关的违约(Verzug)对签约合作伙伴造成的损害)。以上小节所指的短期限制不视为部分履行减扣款项或违约的理由。

2.5.     所有交付和服务日期以供应商正确及时交付为准。

2.6.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要约或订单确认中包含的任何交付期限和日期均为粗略值,因此Weiss GmbH做出的估计不具有约束力;特别是,它们不是死的最后期限。只要Weiss GmbH的合约服务和交付需要签约合作伙伴的参与或准备,交付期限从这些活动结束时开始算起。此外,交付期限自Weiss GmbH发出订单确认书时开始算起。

2.7.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交付和运输属于《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规定的工厂交货,费用由签约合作伙伴承担。

2.8.     如果交付因非Weiss GmbH的原因而延迟,则在收到装运或交付准备就绪的通知后,风险即转移给签约合作伙伴。

2.9.     针对所有损害类型的保险单都是根据签约合作伙伴的明确要求投保的,费用由签约合作伙伴承担。为了获得运输保险保障,签约合作伙伴有义务在收到后立即检查交付项目是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交付项目或包装有明显损坏的,由承运人或其履约辅助人在托运单上予以确认。应在七(7)日内告知运输承运人和Weiss GmbH隐蔽损坏情况。

2.10.  签约合作伙伴承担意外损失的风险。签约合作伙伴有义务小心搬运Weiss GmbH的交付项目并购买足够金额的保险。对保险公司的索赔视为已转移,直至Weiss GmbH的所有索赔已全部支付。

2.11.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或超出双方意图和控制的不可预见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运营和/或交通中断、能源供应或分包商履约问题、设备缺陷、事故、罢工、封锁、火灾或没收),商定的交付或履行期限应根据消除障碍所需的必要和适当时间进行相应延长。仅在进一步延迟对终止方来说不合理的情况下,此类事件才能作为终止相应合同的理由;在任何情况下,中断开始6周后的进一步延迟通常定义为不合理。签约合作伙伴无权进一步索赔,尤其是损害赔偿。

2.12.  Weiss GmbH根据德国包装条例(Verpackungsverordnung)规定的适用义务接收退回的包装。除非通知了其他接收/收集地点,否则签约合作伙伴可在发出及时的事先通知后,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将包装退回Weiss GmbH的场所。除非签约合作伙伴收到其他接收/收集地点的通知,否则,也可在交货时将包装退还给Weiss GmbH。只有在交付项目送达后,才能立即取回包装;关于后续交付,只有在及时事先通知和提供之后,才能取回包装。签约合作伙伴承担旧包装的运输费用。如果规定的接收/收集地点比Weiss GmbH的场地更远,则签约合作伙伴仅承担到Weiss GmbH场地的距离所产生的运输费用。退回的包装必须干净、无异物并按包装类型分类。否则,Weiss GmbH有权向签约合作伙伴收取处理期间产生的额外费用。

3.     关于第三方软件的特殊规定

3.1.     如果签约合作伙伴通过Weis GmbH获得其他制造商的软件(“第三方软件”),则签约合作伙伴在使用此类软件时有义务遵守许可条款和有关第三方使用权的规定。此类条款将由Weiss GmbH应要求提供给签约合作伙伴。订购第三方软件,即表示签约合作伙伴确认接受第三方软件的服务范围和许可条款。

3.2.     第三方软件的交付,根据第三方的许可条款和使用权相关条款进行。在全额支付每笔应付费用之前,签约合作伙伴仅有权在可撤销的基础上使用第三方软件;只有在全额支付约定的费用后,签约合作伙伴才能获得对此类第三方的受版权保护服务的使用权,尤其是与第三方软件相关的使用权。如果第三方软件的提供是基于持续的义务,则与上句规定的不同,在应付款日期至全额支付使用费之间的时间段内,签约合作伙伴仅对第三方软件享有可撤销的使用权。如果签约合作伙伴在支付费用方面违约,Weiss GmbH有权在违约期间撤销对第三方软件的使用权。Weiss GmbH基于签约合作伙伴拖欠付款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3.3.     如果第三方软件的产品性能或所有权方面存在缺陷,或由第三方软件造成其他损害,各方就以下内容达成一致: (i) 在这种情况下,Weiss GmbH将Weiss GmbH所拥有的针对第三方的所有权利转让给签约合作伙伴。签约合作伙伴在此接受此类转让。(ii) 在这种情况下,签约合作伙伴将首先在最大程度上对第三方提出所有索赔,并针对第三方强制执行所有转让的权利(也在法庭诉讼程序中进行)。 (iii) 只有在此之后,且只有对第三方的索赔主张不成功(例如由于破产或无法找到),签约合作伙伴才有权根据这些有关保修(缺陷责任)和赔偿责任的一般条款和条件的规定向Weiss GmbH提出索赔。

3.4.     如果签约合作伙伴获得的软件属于公共领域、免费软件或共享软件,且并非由Weiss GmbH开发,则Weiss GmbH不承担任何保证或责任,除非Weiss GmbH以欺诈手段隐瞒存在的缺陷。签约合作伙伴必须遵守相应权利持有人的许可条款和有关此类软件使用权的条款。

3.5.     对于因违反其上述第三方软件义务而引起的索赔,以及第三方由此提出的索赔,签约合作伙伴应最大程度保障并保持Weiss GmbH免于承受此类损害。

4.     关于Weiss GmbH所开发软件的特殊规定

4.1.     关于由Weiss GmbH开发的软件(“Weiss软件”,例如“Weiss应用软件”、进一步的标准软件、专门为签约合作伙伴创建或调整的软件,这些都记录在机器可解码的数据载体上,例如数据文件、数据库和数据库材料、更新、升级、发布等,包括相应的文档、资料和材料),服务范围在产品文档中定义,也可在合同中通过服务说明(如适用)单独定义。

4.2.     如果软件的应用领域和已确认的功能不受限制,在与合同签订时定义的软件版本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交付截至交付日期最新的Weiss软件版本。

4.3.     Weiss软件作为机器可解码数据载体上的可执行目标程序提供给签约合作伙伴。软件的产品文档以印刷品或机器可解码数据载体的形式提供给签约合作伙伴。

4.4.     签约合作伙伴应自行了解Weiss软件的重要功能特征,并负责确保Weiss软件符合其想法、愿望和要求。如有疑问,签约合作伙伴应在签订合同前咨询Weiss GmbH的员工或第三方专家。提出要求后,Weiss GmbH向签约合作伙伴提供有关Weiss软件应用技术领域和操作条件的信息。

4.5.     除非另有明确书面约定,否则以下规定适用:签约合作伙伴享有一项简单的非独占权利,即以未经修改的形式在约定设备上使用具有约定性能特征的Weiss软件的权利。不向客户提供软件的源代码。签约合作伙伴不得对Weiss软件进行干涉、反向工程或转换,也不得拆解其任何部分,除非此类权利符合适用且不可放弃的成文法。此外,签约合作伙伴不得从软件或数据载体中删除字母数字标识、商标和版权声明,并且在其有权复制的范围内,也应复制此类字母数字标识、商标和版权声明。详情参见单独的书面协议。

5.     指派Weiss GmbH的员工和第三方前往签约合作伙伴的场地,组装和安装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否则以下规定应适用:

5.1.     对于Weiss GmbH的员工以及分包商的员工(以下统称为“员工”),Weiss GmbH承诺:在签约合作伙伴的场所履行服务之前,有义务遵守适用的事故预防法规和安全说明,这些将由签约合作伙伴在指派前以书面形式提供。同样,员工必须遵守签约合作伙伴授权人员在公司财产上发布的与安全和安保规定相关的说明。

5.2.     Weiss GmbH保留指导和管理其指派到签约合作伙伴场所工作的所有员工的不受限权利 (与签约合作伙伴的关系有关) 。Weiss GmbH特别有权:就指定员工的选择和人数做出决定,给予假期和闲暇时间,以及决定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这同样适用于进行工作检查和监督正确履职。

5.3.     土方和建筑工作以及其他辅助工作应由签约合作伙伴自费进行;这包括可能需要的熟练和非熟练劳动力以及建筑材料和工具的费用。

5.4.     组装和调试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可能包括脚手架、举升设备和其他装置以及燃料和润滑剂)由签约合作伙伴自费提供。

5.5.     在使用地点使用的水电费用也应由签约合作伙伴承担。这同样适用于连接、供暖和照明。

5.6.     签约合作伙伴应自费在场地附近提供足够宽敞、合适的干燥房间,用于存放机器零件、器械、材料、工具等。这些房间应可上锁。此外,签约合作伙伴应自费为安装人员提供足够的工作和休息室,其中应包括适合特定情况的卫生设施,且也应可上锁;为了保护Weiss GmbH和安装人员的财产,签约合作伙伴应在现场采取与保护其自有财产相同的所有措施。

5.7.     签约合作伙伴应针对特定场地的特定条件自费提供需要的防护服和防护装置。

5.8.     有关隐蔽的电力、燃气和供水管线位置或类似装置位置的所需信息,应由签约合作伙伴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主动提供。这同样适用于必要的结构数据。

5.9.    在组装或安装之前,必须在组装或安装现场准备好开工所需的材料和设备。所有准备工作都必须提前进行,以便能按照约定开始组装或安装,并且不会中断。签约合作伙伴必须确保通道和组装或安装地点本身平整、畅通。如果由于非Weiss GmbH负责的情况导致组装、安装或调试延迟,签约合作伙伴应承担因停工时间和Weiss GmbH或安装人员的任何额外差旅支出而产生的合理费用。

5.10.  签约合作伙伴应每周向Weiss GmbH提交一次安装人员工作时长的证明;如果组装、安装或调试已经完成,签约合作伙伴应立即发出书面确认。

6.     所有权的保留和验收

6.1.     所有权的保留

以下约定的所有权保留条款,可作为Weiss GmbH因合同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而对签约合作伙伴所拥有的所有当前和未来债权的保证(包括限于本合同下交易的往来账户中存在的任何未结清余额债权)。

在所有有担保债权(包括广告载体使用权的报酬)全部结清前,交付项目仍为Weiss GmbH的财产。交付项目,以及因包含在此所有权保留条款中(以及受此条款约束的)而属于此类别的任何物品,以下称为“保留所有权的货物”。

如果签约合作伙伴加工保留所有权的货物,双方在此同意,加工应以Weiss GmbH作为发起者和生产者的名义和帐户进行,并且Weiss GmbH应立即被指定为新生产物品的所有者,或者——如果加工涉及属于多个所有者的材料,或者所加工产品的价值高于保留所有权的货物的价值——作为所述物品的部分所有者(部分份额所有者) ,部分份额对应于保留所有权货物的价值相对于新生产物品价值的比例。如果Weiss GmbH未获得此类所有权或部分所有权,则签约合作伙伴现在特此将其未来所有权或部分所有权,按上述定义的相对于新生产物品的比例转让给Weiss GmbH作为保证。

如果保留所有权的货物与其他项目连接或不可逆地混合,从而形成一套新的装置,并且相关的其他项目中的一个被合理地视为主要项目,如果主要项目属于Weiss GmbH,Weiss GmbH特此将其对新装置的部分所有权按上述第1句中定义的比例转让给签约合作伙伴。

如果保留所有权的货物被出售,作为预防措施,签约合作伙伴现在特此将因出售而产生的对买方的债权转让给Weiss GmbH。

如果Weiss GmbH是保留所有权的货物的部分所有者,则债权按Weiss GmbH的所有权份额比例转让。这同样适用于属于保留所有权的货物类别的任何其他债权或因这些货物的任何交易而产生的任何其他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保险索赔,或因丢失或损坏情况下的不当行为引起的索赔。Weiss GmbH特此授予签约合作伙伴以自身的名义收取转让给Weiss GmbH的债权的可撤销权利。Weiss GmbH只能在强制执行的情况下撤销此权利。

如果第三方获得保留所有权的货物,签约合作伙伴有义务将Weiss GmbH的所有权保留情况告知第三方,并有义务立即告知Weiss GmbH。如果相关第三方无法偿付Weiss GmbH因上述货物在法庭上或庭外产生的任何费用,签约合作伙伴应为Weiss GmbH承担这些费用。禁止担保转让、出于担保目的的使用权转让、抵押品抵押和扣押。

Weiss GmbH保留所有权的主张,取消了签约合作伙伴进一步使用保留所有权的货物的权利。Weiss GmbH仅出于安全目的接受退回物品。在任何情况下,即使授权部分付款,这也不表示合同取消。Weiss GmbH也有权不受限制地出售或拍卖这些物品。进一步的损害索赔,特别是利润损失索赔,不受影响。

如果Weiss GmbH的担保物价值增加幅度超过所要担保债权的百分之五十(50%),只要这些债权未得到清偿,Weiss GmbH有义务以该数额发行其担保物。

6.2.     验收

只有在个别情况下未以书面形式达成相反协议,才能进行验收。只要Weiss GmbH根据订单履行个性化编程或其他产品服务,或者Weiss GmbH在签约合作伙伴的站点设置、连接或安装带有标准软件的设备,或者双方明确同意对其他服务验收,以下规定就适用:

在设置和连接设备以及安装标准软件后,通过试运行确定是否已做好验收准备。单个软件是否能够正常运行也要通过试运行来确定。只要待验收的服务符合合同协议要求,签约合作伙伴立即确认对相应验收协议的验收,除非存在重大缺陷。应在验收协议中记录并注明所有缺陷。向制造商或供应商声明的验收也适用于Weiss GmbH。

对于无关紧要的缺陷,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中关于缺陷责任的规定(“保修”)适用。如果签约合作伙伴以存在重大缺陷为由拒绝验收,Weiss GmbH有权进行补救或更换,然后重新声明已做好验收准备;此后,应遵循上一款中的验收规定进行验收。

如果在Weiss GmbH确定验收准备就绪后两(2)周内,签约合作伙伴未声明验收,且如果签约合作伙伴在此期间未提出有关重大缺陷的任何投诉,则视为该服务已通过验收。如果签约合作伙伴使用了该服务而未向Weiss GmbH声明其使用受到严重损害,也视为已通过验收。

如果双方就里程碑或类似项目阶段(特别是时间表)达成一致,签约合作伙伴有义务及时对每个阶段的结果进行评估,并最迟在两(2)周内批准Weiss GmbH的进一步工作。批准也构成部分验收。所有错误的风险都在声明批准后转移给签约合作伙伴,前提是:这不涉及在批准发布后提供的服务中出现或首先能够找出的错误。

7.     签约合作伙伴的合作义务

7.1.     签约合作伙伴应自费尽一切努力使Weiss GmbH顺利提供服务,并避免任何可能阻碍或阻止此类活动的行为。为此,签约合作伙伴应及时免费向Weiss GmbH提供所有必要的工具,并在必要时提供必要的生产指南、文档和资料。如果签约合作伙伴意识到某些资料和要求不正确、不完整、不明确或无法实施,签约合作伙伴应立即将此类情况和可以确定的后果告知Weiss GmbH。

7.2.     只要是履行服务所需,签约合作伙伴就应授权Weiss GmbH员工进入签约合作伙伴的建筑物和场所,并授予他们访问签约合作伙伴IT系统的权限。这方面的详细信息在每个订单中都有规定。

7.3.     签约合作伙伴为其自身的数据、材料和程序提供适当的安全保护。如果Weiss GmbH即将履行的工作或其他服务可能导致数据丢失,Weiss GmbH应通知签约合作伙伴,以便签约合作伙伴可确保其采取最新和充分的数据安全措施。

7.4.     如果签约合作伙伴意识到Weiss GmbH提供的文件或资料不正确、不完整或不明确,签约合作伙伴应立即将此类情况告知Weiss GmbH。

7.5.    如果签约合作伙伴未及时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或未能按照合同履行其合作义务,Weiss GmbH将努力按时交付,尽管没有义务这样做。除了约定的费用外,Weiss GmbH可能会收取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特别是在涉及最高价格或固定价格协议的情况下)。此外,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消除未适当履行合作或提供服务的合同义务所带来的影响,商定的服务期限或日期将被适当推迟一段时间(该段时间是消除影响所必需的)。

7.6.     签约合作伙伴应熟悉交付项目最重要的功能特征,并负责确保这些功能满足其愿望和要求。

8.     价格和付款条款

8.1.     Weiss GmbH在要约中或订单确认书(视情况而定)中注明的价应格适用。

8.2.     所有价格均为工厂交货净价,不包括包装、运输和运输保险、其他税费、关税、费用和适用的增值税。如果针对合同服务开具的发票不含增值税,Weiss GmbH特别保留随后按法律适用的税率收取增值税以及法律或政府机构要求的任何额外费用的权利,以防万一出现财政当局对特定情况的立场发生变化的情况,或出现审计显示需要后续开具发票的情况。

8.3.     应在收到发票后三十(30)日内以欧元付款,不得扣减,且Weiss GmbH不承担任何费用。如果超过付款期限,在不影响其他权利的情况下,Weiss GmbH有权按法定金额收取违约利息。Weiss GmbH主张更高损害索赔的权利不受影响。

8.4.     签约合作伙伴只有在其反索赔已被宣布具有法律效力、无争议或被Weiss GmbH承认的情况下,才有权扣留付款或用反索赔抵销付款。此外,签约合作伙伴仅在其反索赔基于相同合同关系的情况下有权行使扣留权。

8.5.     如果签约合作伙伴拖欠付款,Weiss GmbH有权拒绝交付签约合作伙伴下的其他订单。在支付了逾期款项的情况下,Weiss GmbH有权在考虑其其他交付义务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来约定新的交货期限。

9.     留置权

各方同意,对于因协议引起的所有索赔,Weiss GmbH对签约合作伙伴提供的工具享有留置权。

10.   与生产服务相关的材料缺陷的责任(“保修”)

10.1.  Weiss GmbH保证交付项目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关于Weiss软件的交付,Weiss GmbH保证软件符合产品文档中的说明以及单独签订的书面协议中的说明(如适用)。签约合作伙伴知道该软件可能有错误。因此,轻微错误不应使签约合作伙伴有权撤销合同。

10.2.  签约合作伙伴应立即检查所交付项目,以确保符合合同要求以及任何移交的初步和期中结果。特别是,在开始使用之前,签约合作伙伴应对交付的项目进行彻底测试,以确保其没有缺陷且可以在特定情况下使用。这也适用于在保修或维护和服务框架内收到的交付项目。签约合作伙伴必须及时发出书面通知,提供所经历故障现象的说明。签约合作伙伴特别有义务在发现明显缺陷后在的十(10)日期限内发出书面通知,该期限自收到交付项目之日起计算;否则,将排除保修索赔的主张。及时发出有关缺陷的投诉就足以赶上最后期限。如果第三方因交付的项目侵犯保护权而提出索赔,签约合作伙伴也应在保修期届满后告知Weiss GmbH,不得无故拖延。

10.3.  如果Weiss GmbH交付的交付项目中存在材料缺陷,Weiss GmbH应自行选择补救缺陷或者提供无缺陷的物品 (“补充履约”,Nacherfüllung)。如果法院判决裁定Weiss GmbH的交付项目侵犯了第三方的财产权,Weiss GmbH可选择自费获得必要的使用权,也可修改服务,以使这些服务不会侵犯财产权,但仍然符合合同协议要求。如果只能以不合理的成本进行补充履约,则Weiss GmbH可以拒绝这类补充履约或整个补充履约。如果选择提供无缺陷物品,因为必须将无缺陷的物品提供到合同约定交付项目地点以外的地点,Weiss GmbH应更换有缺陷的物品并承担此类行为的费用(只要总费用不会增加)。如果Weiss GmbH为进行补充履约而提供无缺陷的物品,Weiss GmbH有权换回有缺陷的物品。

10.4.  如果Weiss GmbH不愿意或不能提供补充履约,或者Weiss GmbH因自身原因延迟履行超出合理期限,或者补充履约因其他原因而失败,签约合作伙伴有权根据法律规定主张其取消生产服务或减少付款或进行损害索赔的权利。只有在三(3)次尝试被证明不成功后,才可视为随后的履约失败。

10.5. 签约合作伙伴在补充履约、撤销或终止合同和减少付款的权利之外的进一步索赔,特别是包括利润损失或其他金钱损失在内的损害索赔,仅限于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的责任条款范围内。

10.6. 保修期限为一 (1) 年,自标准法定时效期限开始。上述规定不适用于基于《产品责任法》的索赔以及对生命、身体或健康的损害赔偿以及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义务的赔偿,这些均受法定时效限制。

10.7.  只有在Weiss GmbH的订单确认中明确指定的情况下,才能视为由Weiss GmbH做出的法律意义上的保证或对交付项目存在某些属性的确认。

10.8.  如果缺陷是由签约合作伙伴的过错造成的,Weiss GmbH不承担任何义务。特别是在以下情况下:

-        缺陷是由于签约合作伙伴或其客户不当或未经授权使用或超负荷使用交付项目而造成的,或  

-        签约合作伙伴或其客户未遵守成文法或Weiss GmbH所发布有关安装和操作的规定,除非缺陷不是由于这种不遵守造成的,或者

-        交付项目是根据签约合作伙伴提供的规范(特别是图纸)创制的,并且缺陷是由这些规范造成的。

签约合作伙伴的相对疏忽应归咎于签约合作伙伴自身。

11.   责任

以下规定适用于Weiss GmbH的责任以及Weiss GmbH的员工、履约辅助人和代理人的责任——无论出于何种原因

11.1.  Weiss GmbH的损害赔偿责任限制如下

a)          在单纯疏忽导致违反基本义务(即Weiss GmbH应履行的且对实现合同目标有重要意义的,或Weiss GmbH有义务遵守且不遵守可能会危及合同目标的实现的基本义务)的情况下,Weiss GmbH的责任仅限于在订立合同时通常可预见的此类损失;

b)          在单纯疏忽导致违反非重要义务情况下,Weiss GmbH不承担任何责任。

11.2. 在自始不能的情况下,如果Weiss GmbH知道会对履约造成障碍,或因重大疏忽而缺乏了解,则Weiss GmbH应承担责任。

11.3.  先前的责任免除、限制和限定不适用于基于《产品责任法》的索赔以及对生命、身体或健康的损害赔偿。

11.4.  向Weiss GmbH提出的损害索赔时效期限为:自法定时效期开始之日起一(1)年。上述规定不适用于基于《产品责任法》的索赔以及对生命、身体或健康的损害赔偿以及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义务的赔偿,这些均受法定时效限制。

11.5.  如果损害是由于签约合作伙伴或其履约辅助人或代理的过错造成的,则Weiss GmbH不对签约合作伙伴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第10.8节中列出的情况应比照适用。签约合作伙伴的相对疏忽应归咎于签约合作伙伴自身。

11.6.  如果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则必须在Weiss GmbH书面驳回后六(6)个月内合法提出。除非在截止期限内启动了独立的证据程序(Selbständiges Beweisverfahren),否则将排除随后的索赔主张。上述规定不适用于基于《产品责任法》的索赔以及对生命、身体或健康的损害赔偿以及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义务的赔偿,这些受法定时效限制。

12.   第三方权利

12.1. 签约合作伙伴保证其提供的所有工具不侵犯任何第三方保护权(例如版权、许可、专利或其他保护权)(这些保护权会导致无法根据本合同规定对其进行使用的),并保证这些工具符合法律和合同要求。Weiss GmbH没有义务检查签约合作伙伴提供的任何工具是否可能违反法律。如果Weiss GmbH发现签约合作伙伴为履行合同而向Weiss GmbH提供的任何工具明显违反法律,Weiss GmbH应立即告知签约合作伙伴。此外,在这种情况下,Weiss GmbH有权但没有义务拒绝签约合作伙伴提供的工具。

12.2.  如果签约合作伙伴为履行合同而向Weiss GmbH提供的任何工具导致其涉嫌违法,第三方因此而向Weiss GmbH提出索赔,则签约合作伙伴应承担Weiss GmbH的所有赔偿责任并补偿Weiss GmbH因可能违法而产生的费用。赔偿义务还包括完全免除Weiss GmbH的辩护费用(例如法院和律师费)的义务。如果因该等违法行为而对双方提出索赔,双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3.   培训研讨会与活动的取消和撤销

13.1.  如果在活动开始前四(4)周取消培训研讨会和Weiss GmbH活动,则签约合作伙伴无需为此支付费用。如果签约合作伙伴在培训/活动开始前四(4)至两(2)周取消,则需支付30%的注册费;如果签约合作伙伴在短时间内通知取消,则需支付全额注册费。

13.2.  如果签约合作伙伴未在合理的宽限期内支付应付的注册费,Weiss GmbH有权自行决定撤销与培训或活动相关的订单,并有权因未履行而提出损害索赔。

13.3.  此外,如果不可抗力或其他非Weiss GmbH负责的情况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基于客观合理的理由,Weiss GmbH有权撤销培训或活动。在这种情况下,签约合作伙伴将获得已支付的注册费的补偿;如适用,尚未收取的注册费将不再收取。

13.4.  如果Weiss GmbH的撤销是合理的,签约合作伙伴无权提出损害索赔。

14.   在线系统的访问权限

签约合作伙伴有义务对其在所有Weiss GmbH在线系统上的访问权限数据(登录名和密码)保密,并有义务不让第三方访问。签约合作伙伴应对其访问权限数据的不当使用负责。

15.   商业资料保密性

15.1.  合同各方有义务对所有被指定为机密的资料或有关合同另一方的明显具有机密性质的资料(以下简称“机密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复制和允许第三方接触此类资料,除非这是履行合同义务所必需的。此义务不适用于公共领域的资料,或合同一方之前通过合法途径收到的资料,或独立于本合同而存在的资料,或合同披露方按披露要求或被法院或政府当局要求提供资料的情况。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间及之后不受时间限制,并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施加给任何能够接触到机密资料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

15.2.  签约各方有义务妥善保管从另一签约合作伙伴收到的所有文档、文件和其他形式的机密资料。

15.3.  Weiss GmbH和签约合作伙伴仍然是各自商业文件的所有者,并拥有各自现有和未来的版权以及这些文件中的其他产权(特别是专利、已注册的设计和工业设计、实用新型和商标所有权等)。这些权利尤其应扩展到所有相关的专业知识、资源和开发报告、建议、想法、项目、设计、图案、模型、概念等。

16.   数据保护和数据安全

16.1.  应遵守有关数据保护和数据安全的法律规定。在向Weiss GmbH传输数据时,签约合作伙伴有责任遵守有关数据保护和数据安全的法律法规。

16.2. 如果Weiss GmbH为履行合同服务而按照签约合作伙伴的指示在订单数据处理过程中收集、处理或使用个人数据(德国数据保护法“BDSG”第11条),或如果Weiss GmbH进行BDSG第11条第5款所指的“自动化程序或数据处理系统的检查或维护”,则签约各方应根据BDSG第11条签订“关于订单数据处理的协议”,该协议将由Weiss GmbH提供给签约合作伙伴。

16.3.  如果不需要进一步存储以履行Weiss GmbH的法律义务(特别是存储义务)或向签约合作伙伴提供正确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Weiss GmbH将在合同关系到期时删除签约合作伙伴提供的个人数据。

16.4.  签约合作伙伴允许Weiss GmbH将其名称或其公司名称列入推荐人名单中。 

17.    最终条款

17.1.  根据德国商法典(HGB)第354a条的债务转让规定, 签约合作伙伴不得将本合同的单独权利或整个合同转让给第三方,得到Weiss GmbH明确书面同意的情况除外。

17.2.  如果一方选择不行使其在本合同下的某一项权利,这不应被视为对该权利的放弃,除非拥有该权利的一方以书面形式明确通知另一方进行此类弃权。

17.3.  履约地点应为Weiss GmbH的注册所在地。如果签约合作伙伴是德国商法典(HGB)中定义的商人、根据公法成立的法人团体(juristische Personen des öffentlichen Rechts)或根据公法成立的专项基金(öffentlich-rechtliches Sondervermögen),由合同关系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所有纠纷(包括检查程序、简化票据生效程序和仅限于文件证据的程序)的专属管辖地是Weiss GmbH的注册所在地。这同样适用于司法催收程序,以及在德国没有一般管辖地的人,以及自合同签订后将居住地或惯常居所搬到国外的人,或在提起诉讼时其居住地或惯常居所不明的人。此外,Weiss GmbH有权在法定地点提起诉讼。

17.4.  本合同受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的约束,但冲突法条款除外。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不适用。

17.5.  这些一般采购条款和条件以德语和英语提供。只有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的德语版本具有法律效力。

17.6.  口头附加协议无效。对本合同的偏离或补充条件以及修改,包括本书面要求条款,只有在书面同意并明确标明为修改或补充的情况下才有效。

17.7.  如果这些一般采购条款和条件中的一项或多项条款不符合法律要件,其余条款的有效性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