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采购条款

Weiss GmbH一般采购条款和条件

- 自2015年3月1日起生效 -

 

1.     合同的范围、订立

1.1.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以下的Weiss GmbH(以下称为“Weiss GmbH”)一般采购条款和条件均视为合同内容。

1.2.     即使没有再次明确同意,这些一般采购条款和条件也适用于所有未来的业务关系。

1.3.     即使Weiss GmbH没有明确反对,Weiss GmbH供应商(以下称为“签约合作伙伴”)的一般条款和条件也不应被视为本合同的内容。

如果签约合作伙伴的一般条款和条件与以下的一般采购条款和条件不一致,签约合作伙伴必须在合同签订前及时以书面形式明确告知Weiss GmbH:Weiss GmbH的一般采购条款和条件有不可接受的内容。

如果未能做到这一点,则表明签约合作伙伴放弃主张其冲突的条款和条件的权利。

1.4.     Weiss GmbH的所有要约和服务仅针对根据德国商法典(Handelsgesetzbuch, “HGB”)在其业务范围内行事的商人、根据公法成立的法人团体(juristische Personen des öffentlichen Rechts)或根据公法成立的专项资产(öffentlich-rechtliche Sondervermögen)。

1.5.     除非另有书面约定,签约合作伙伴有义务在合理的期限内,最迟在五(5)个工作日的期限内,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接受Weiss GmbH的书面订单。

如果Weiss GmbH的订单在指定的截止期限内未被接受,Weiss GmbH有权撤回订单。Weiss GmbH开具的收据是决定要约是否被适时接受的决定性因素。

1.6.     Weiss GmbH发出的订单必须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开具,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在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的订单上签名。

这不适用于Weiss GmbH自动发出的订单价值不超过净5000.00欧元的订单,这些订单无需签名即可生效,也可以通过数据传输执行。口头发出的订单需要书面确认或通过签约合作伙伴发出的传真或电子邮件确认。

1.7.     只有当Weiss GmbH接受签约合作伙伴的要约或签约合作伙伴无条件接受Weiss GmbH的订单时,合同和其他协议的签订才具有约束力。

2.     遵守法规

2.1.     签约合作伙伴承诺遵守所有相关法律规定、监管机构、员工保险责任保险协会的规定,以及有关实施、职业安全、产品安全、消防和环境保护的现有要求和指令(例如EC指令、工作材料和工作场所条例)以及行业标准。

在提出要求后,签约合作伙伴应按照Weiss GmbH的要求,立即向Weiss GmbH提供有关交付项目的所有资料和文件,以符合法定要求。

2.2.     签约合作伙伴遵守危险品的相关规定。签约合作伙伴向Weiss GmbH提供用于履行单个合同的所有危险物品和物质的概述。

签约合作伙伴保留相关的安全数据表,并按要求将其副本发送给Weiss GmbH。

2.3.     结合这些一般采购条款和条件,签约合作伙伴应遵守Weiss GmbH的相关现行有效准则(例如,特别是对于第三方公司或相应地点的访客)。签约合作伙伴有责任自行了解适用的规定。

2.4.     Weiss GmbH的相关现行有效准则可在www.weiss-gmbh.de网站上查阅。

3.     订单的执行

3.1.     Weiss GmbH将对订单的执行进行具体规范。服务说明中规定了具体特征,服务说明是作为附录所附的单个合同的组成部分。

在Weiss GmbH所发出的订单范围内订购的服务(例如货物的交付、产品的制造、交付和装配或产品服务以及咨询服务)将由签约合作伙伴按照Weiss GmbH提供的设计、文件和说明以完美和专业的方式执行。这些服务将由签约合作伙伴认真执行,并能跟得上最新的科技发展。

3.2.     如果订单不是基于服务说明或其他类似文件,则签约合作伙伴的服务履行将由双方另行商定;如果适用,也可以口头商定。

3.3.     在交付方面,签约合作伙伴向Weiss GmbH提供适当的安装、说明和维护手册以及相关的材料安全数据表。这些文件必须包含以德语和英语以及交付协议中规定的语言列出的所有特定警告和/或说明(如有)。

3.4.     签约合作伙伴确保一直都会有一名负责联系人与Weiss GmbH联系,该联系人有权为签约合作伙伴做出任何必要的决定,并能在签约合作伙伴与Weiss GmbH之间进行协调。Weiss GmbH有权随时获取有关服务合同执行的信息。在提出要求后,签约合作伙伴应适当地告知Weiss GmbH,特别是关于工作状态以及所有可能被认为对Weiss GmbH具有重要意义的情况。

3.5.     在接受要约之前,签约合作伙伴应对交付项目的规范进行分析和审查。签约合作伙伴应确认规范合适,以便根据单个合同生产交付项目。

3.6.     关于交付项目的制造,签约合作伙伴必须至少对Weiss GmbH提供的测量值进行一次合理性测试。根据Weiss GmbH提出的特殊要求,签约合作伙伴进行测量并向Weiss GmbH提供相关测量的图示说明。

3.7.     此外,签约合作伙伴必须在其要约中提供有关可能的产品质量限制方面的信息(特别是关于标准磨损方面,如适用)。

3.8.     签约合作伙伴确保将货物运送到约定的目的地。通常,签约合作伙伴承担运费,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运费的情况除外。相应的目的地也是履约地点(Bringschuld)。在Weiss GmbH不承担费用(Lieferung frei Haus)的情况下,在正确且完整地交付到指定目的地后,交付项目的意外丢失或意外损坏的风险由Weiss GmbH承担。

3.9.     签约合作伙伴承诺对交付项目进行打包、贴标签和装载,以确保交付物在装载、卸载和运输过程中的完整性。包装、重新包装、包装材料和货物载体不得含有任何有害物质,且必须是可回收的,存在回收协议或回收系统的除外。必须遵守适用于运输的所有相关法律法规。

3.10.  签约合作伙伴应及时获取海关规章或其他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所有完整文件和其他必需资料,特别是退税单、原产地证明以及涉及货物中所包含货物和材料原产地的所有其他资料(按照商法或优惠法规定)。如果海关需要,签约合作伙伴应开具一式两份的商业发票。

3.11.  签约合作伙伴应遵守单个合同中约定的交货日期。这对单个合同的履行至关重要。Weiss GmbH没有义务验收在约定交货日期之前交付的交付项目。在约定交货日期之前交付的交货项目,其丢失或损坏风险由签约合作伙伴承担。Weiss GmbH有权退回多余的货物,风险和成本由签约合作伙伴承担,包括所有包装、加工、分拣和运输成本。

3.12.  Weiss GmbH 可能会根据交货要求将交货日期推迟最多两 (2) 个月。签约合作伙伴无权因此而更改价格,或获得补偿或赔偿。

3.13.  无论是与交货一起,还是交付项目将由签约合作伙伴组装的情况下,签约合作伙伴都应在产品交付后立即移交相应的交货确认书,其中包含Weiss GmbH订单上注明的订单号和货号、交付项目的确切描述、数量和重量(毛重和净重)。

3.14.  尽可能根据交付项目的性质,由签约合作伙伴指定交付项目操作安全技术评估的测试间隔;最迟应在安装期间连同需要进行评估或维修的零部件文档一同向Weiss GmbH提供。提出要求后,签约合作伙伴应向Weiss GmbH提供安全检查或维护工作的要约。

3.15.  如果签约合作伙伴发现与Weiss GmbH的交付项目相关的缺陷,必须立即告知Weiss GmbH。这尤其适用涉及安全缺陷的情况。签约合作伙伴应对其指派的员工进行相应的指示,并监督对该义务的遵守情况。

3.16.  订单执行的具体特征由签约合作伙伴的负责联系人和Weiss GmbH员工在履行相应服务之前进行协调。签约合作伙伴指派执行订单的员工由其负责联系人进行协调指导。

3.17.  签约合作伙伴应根据自身的职责,借助自身的职业安全材料和机器,通过自身员工对材料的相应使用履行其服务。为了履行合约服务,签约合作伙伴可以使用分包商。但是,使用分包商需要事先获得Weiss GmbH的明确书面同意。Weiss GmbH的任何同意都取决于对分包商的履约索赔的预防性转让。在任何情况下,签约合作伙伴都应负责为Weiss GmbH正确履行合约服务。

3.18.  Weiss GmbH有权随时要求更改单个合同的交付项目、设计、规格、物流流程(例​​如包装和运输)。一般情况下,签约合作伙伴应在发出变更请求通知后的两(2)周内,提供计算结果以及额外的必要文件(如需要),以说明价格和交货日期方面的此类变更的后果。如果此类更改需要在价格或交货日期方面进行调整,则签约各方应就单个合同的适当修订达成一致。

3.19.  未经Weiss GmbH事先书面同意,签约合作伙伴不得更换材料或更改制造地点、生产工艺或货物规格。Weiss GmbH只会基于正当理由拒绝这类请求。

4     人员

4.1.     一般规定

a)          签约合作伙伴应选择员工,指派其以应有的谨慎履行合同。签约合作伙伴应确保所选员工可靠且适合履行预期的服务。此外,签约合作伙伴应确保员工致力于以专业的尽职尽责态度进行工作,并监督其履行职责的情况。

b)          签约合作伙伴选择的人员必须始终具备必要的技术专业知识以及足够的专业经验来履行合约服务。此外,签约合作伙伴应确保相应人员的指派不与任何法规和/或条例冲突,并确保遵守适用的职业安全和事故预防规定。

c)          还有一些服务是必须由合格电工履行的单个合同标的。使用合格电工的相关规定也适用。签约合作伙伴应确保履行工作的合格电工了解适用的法规。对于需要特定专业培训才能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的服务(例如焊接、叉车的使用),签约合作伙伴必须确保执行任务的员工拥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证书。

d)          如果Weiss GmbH有理由认为签约合作伙伴所指派人员的行为或资格不符合本节的规定,并将该情况告知签约合作伙伴,签约合作伙伴应采取其认为合理和必要的措施来处理该问题。

e)          出于安全考虑,Weiss GmbH必须就签约合作伙伴的人员指派到Weiss GmbH地点的事宜发出事先书面同意。应Weiss GmbH的要求,在每次指派/签订合同前,签约合作伙伴应向Weiss GmbH提供一份由签约合作伙伴指派的人员名单。特别是,该名单必须包括以下信息:姓氏、名字、出生日期、职业、国籍。仅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Weiss GmbH才有权不批准建议指派的人员。特别是,如果对被指派人员的资格、适任性或可信度或其他合法的安全问题有相当大的担忧,就有正当的理由。

f)            出于安全考虑,对建筑系统的某些部分(例如空调、卫生、隔音/电气、电信和排烟系统)进行改造,需要事先在单个合同(如有)中或单独签发的批准书中获得Weiss GmbH的明确书面同意;这些改造只能由公司自身或由公司为此而选择和雇用的公司进行。如果在个别情况下有疑问,签约合作伙伴应以书面形式向Weiss GmbH询问其活动是否被视为对建筑系统某些部分的改造。

g)          签约合作伙伴应确保其员工在Weiss GmbH的地点提供现场服务之前自行了解相关的事故预防和安全规定,或签约合作伙伴自己将这些资料分发给员工,并有义务确保遵守这些规定。特别是,签约合作伙伴应确保:其员工遵守Weiss GmbH授权人员发布的与Weiss GmbH所在地的安全和监管规定相关的所有说明。

h)          签约合作伙伴保留指导和管理其指派到Weiss GmbH场所工作的所有员工的不受限权利。签约合作伙伴特别有权

·        就指定员工的选择和人数做出决定;

·        决定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

·        给予假期和闲暇时间;

·        进行工作检查和监督正确履职。

4.2.     不得转让人员,不得进行员工租赁

a)          签约各方同意,在单个合同期限内或之后,不得进行企业转让(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在企业、经营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的情况下涉及雇员权益保护的相关成员国法律趋同化的第2001/23/EC号指令和全国实施中的规定,例如在德国民法典(BGB)的第613a条),不得进行任何员工租赁。

b)          除非签约各方之间另有明确约定,如果法律允许,签约各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企业转让或员工租赁,并根据德国民法典 (BGB) 或以任何其他方式防止签约合作伙伴的人员转让到Weiss GmbH,并防止员工租赁。

c)          对于在本协议结束之前或之后,由签约合作伙伴的员工基于他们应被视为Weiss GmbH员工或视情况被视为后续服务提供商员工的主张而对Weiss GmbH或任何后续服务提供商提出的任何损失、责任、成本、索赔和开支要求,签约合作伙伴应保障并保持Weiss GmbH免于承受这些损害。Weiss GmbH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轻签约合作伙伴的财务负担。尤其是,Weiss GmbH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尽快终止雇佣关系。此外,Weiss GmbH应确保所有后续服务提供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尽快终止雇佣关系。Weiss GmbH应立即将本节含义内的任何可能索赔告知签约合作伙伴,并与签约合作伙伴就协议的战略和内容达成一致。

5.     Weiss GmbH的文件、所有权和权利

5.1.     计算、插图、计划书、招标文件、要求简介、要求规范、设计、其他文件和其他数据载体(如模型)和其他材料(如工具),仍然是Weiss GmbH的财产,仅暂时转移给签约合作伙伴。这些物品必须清楚地标记为Weiss GmbH的财产。必须将它们安全存放,并与签约合作伙伴的财产分开存放。签约合作伙伴自费保持这些物品的良好状态,并在必要时进行更换。只要这些物品在签约合作伙伴保管或控制之下,签约合作伙伴就要为这些物品承担风险。签约合作伙伴自费为这些物品投保,且保险赔偿能弥补物品丢失时的更换费用。签约合作伙伴特此将针对保险公司的所有付款索赔转让给Weiss GmbH,Weiss GmbH接受此转让。签约合作伙伴应小心谨慎地搬运这些物品。单个合同结束后,物品应立即退还给Weiss GmbH,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应Weiss GmbH的要求,签约合作伙伴应销毁这些物品。

5.2.     Weiss GmbH仍然拥有其物品和文件的现有和未来版权以及其他产权(特别是专利、实用新型和商标权等),包括其处理、修改和进一步开发。所有权特别包括所有专业知识、资源和开发报告、建议、想法、草案、布置、样品、模型、概念等。

5.3.     Weiss GmbH特此授予签约合作伙伴一项简单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即,在根据合同履行相关服务期间使用维Weiss GmbH知识产权的权利,只要这是为Weiss GmbH履行合约服务所必需的。

5.4.     Weiss GmbH拥有的物品和权利只能用于合同规定用途。不得通过影印、缩微胶片、电子存储或任何其他方式对其进行部分或全部复制,除非这是执行合同所必需的。只有在履行合约服务需要时,才允许进行处理或更改。发放分许可证或允许第三方查阅或使用不在此列,但需根据具体情况签订明确的书面单独协议。

5.5.     为执行协议,由签约合作伙伴为Weiss GmbH创制的模型、固定装置和其他材料,特别是工具,在创制后即成为Weiss GmbH的财产。这些物品应在单个合同执行或结束后交还给Weiss GmbH,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复制。

6.     Weiss GmbH的合作义务

6.1.     Weiss GmbH提供履行服务所需的文件,并传输签约合作伙伴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资料。

6.2.     Weiss GmbH有权允许第三方履行其合作义务。

6.3.     如果Weiss GmbH未按照与签约合作伙伴商定的时间表(如有)中的规定提供合作,则签约合作伙伴应及时告知Weiss GmbH所需的合作,以免影响商定的服务提供。如果签约合作伙伴认为Weiss GmbH未适当或及时提供合作,则签约合作伙伴应将该情况告知Weiss GmbH。

6.4.     如果Weiss GmbH的合作服务或资料不正确、不完整或相互矛盾,并且签约合作伙伴意识到或应该意识到这一点,签约合作伙伴应立即告知Weiss GmbH。在尽可能合理的努力下,合同伙伴还应将可以确定的后果以书面形式通知Weiss GmbH,并等到资料更正后再采取进一步措施。Weiss GmbH应立即发布更正后的资料。除了履行合约务所需之外,签约合作伙伴没有义务进一步检查和核对Weiss GmbH的合作服务或资料。

6.5.    如果尽管签约合作伙伴提出了适当的要求,但Weiss GmbH没有及时或完全履行其合作义务,如果应由Weiss GmbH对此负责,而同时由于延误导致无法遵守服务截止日期要求,则将合理推迟受延误影响的服务截止时间和日期。

6.6.     签约合作伙伴必须尽一切合理努力来弥补由于Weiss GmbH未履行合作或供应义务而导致的履约中断。特别是,签约合作伙伴应尽可能主动为Weiss GmbH履行合作或供应义务提供支持。

如果签约合作伙伴打算为此指派额外人员,并且这会导致Weiss GmbH产生额外费用,则签约合作伙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Weiss GmbH。由于签约合作伙伴因未做出合理的努力来消除合约服务提供中的障碍,而对服务中断负有部分责任,尽管合作和供应的义务履行不当,但签约合作伙伴仍需对服务中断负责。

6.7.     如果签约合作伙伴要求Weiss GmbH 提供超出Weiss GmbH应承担的合作范围的服务,则Weiss GmbH可以代替签约合作伙伴承担该义务作为其自身的合作义务;履约报酬也相应减扣。签约合作伙伴有义务从Weiss GmbH处核对该金额,如有必要,予以更正并接受。Weiss GmbH的合约索赔和合法索赔不受影响。

7.     第三方权利和许可

7.1.     签约合作伙伴负责确保其自身是所提供服务的独家所有者,该服务不包含第三方权利(例如版权、许可、专利和其他产权),并且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

 

7.2.     如果第三方基于与签约合作伙伴的服务相关的可能违法行为向Weiss GmbH提出索赔,则签约合作伙伴承诺保障并保持Weiss GmbH免于承担此类责任,并补偿Weiss GmbH与可能的违法行为相关的费用。赔偿义务包括承诺完全免除Weiss GmbH的辩护费用(例如法院和律师费)

7.3.     如果签约合作伙伴的工业产权是Weiss GmbH使用交付项目所必需的,则签约合作伙伴特此授予Weiss GmbH在自身或与第三方对交付项目进行修理、出售、或使用时在时间和地理位置方面不受限制的权利,该权利不可撤销且免费。

7.4.     如果标准软件是单个合同的标的,则签约合作伙伴授予Weiss GmbH不可转让的自由使用权。

7.5.     如果单个合同包括由Weiss GmbH委托和付款的开发工作,无论是通过一次性付款还是按单价分期付款,Weiss GmbH都应获得对该开发工作所有成果的专有权。Weiss GmbH对于开发工作成果所依据的所有产权或Weiss GmbH使用开发工作成果所需的权利(包括授予分许可证的权利),在时间和地理位置方面享有不受限制的权利,该权利不可撤销。

8.     延迟

8.1.     签约合作伙伴承诺遵守指定的交付期限。指定的交货日期/截止日期是指在约定的目的地完全履行服务的时间。

8.2.     如果签约合作伙伴未能在约定的日期提供服务,则其应对交付延迟负责,除非延迟的原因可归因于Weiss GmbH或不可抗力。

8.3.     签约合作伙伴必须在意识到可预见的交付或履行延迟后立即告知Weiss GmbH,最迟不得超过指定的交付和履行期限进行告知。

8.4.     如果发生延迟,无论延迟的法律后果如何,Weiss GmbH都有权要求签约合作伙伴在延迟履约的每个日历日支付合同价值的0.2%的违约金。总的来说,根据该条款支付的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受影响单个合同的合同价值的5%。如果Weiss GmbH被其客户收取了更高的违约金,则该更高的违约金将由签约合作伙伴支付。与德国民法典第341条第3款不同,违约金可由Weiss GmbH主张,直至最后付款。如果尽管签约合作伙伴有明确的书面要求,但Weiss GmbH在验收时没有保留违约金,则本条款不适用。违约金与索赔相抵消。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即使可以预见也不能受签约各方影响的事件,并且这些事件对协议履行的影响无法通过合理的努力避免,例如火灾、洪水、风暴、地震和其他自然灾害事件、罢工、停工和战争。受影响的单个合同的履行将在相应事件期间推迟。签约合作伙伴必须立即,最迟在三(3)天内将此类事件以书面形式告知Weiss GmbH。

9.2.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时间超过两(2)周或导致永久无法提供服务,则签约各方有权终止单个合同。Weiss GmbH作为工作服务购买者的法定终止权不受影响。

10.   价格和支付方式

10.1.  签约合作伙伴的服务价格在服务说明或单个合同中指定。除在单个合同中另外以书面形式商定外,单个合同中所列价格为固定价格,代表制造和交货的总价。该价格尤其包括在履行这些一般采购条款和条件或单个订单中所述服务时所必需的所有服务,并包括所有税费、关税、包装和运输费用、保险和法定增值税。除非Weiss GmbH事先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否则签约合作伙伴无权调整价格或索取任何类型的附加费用。

10.2.  发票的制作应便于对其进行核对,特别是便于明确成本的分配和控制。除非在单个合同中另有书面约定,应在按照合同完成服务的提供并收到发票(能够以3%折扣进行核对)后的三十(30)日内,向签约合作伙伴支付报酬。在银行转账的情况下,如果银行在付款期限届满前收到WEISS GmbH的银行转账授权,则该款项被视为已按时支付。WEISS GmbH不对因付款流程中所涉及银行造成的延误负责。

10.3.  只有在作为附录所附的服务说明中约定,或者单独明确书面约定的情况下,Weiss GmbH才会支付部分款项。Weiss GmbH的任何部分付款均不构成对服务符合合同要求的认可。

11.   抵销、扣留权

11.1.  签约合作伙伴只有在其反索赔已被宣布具有法律效力、无争议或被Weiss GmbH承认的情况下,才有权扣留付款或用反索赔抵销付款。此外,签约合作伙伴仅在其反索赔基于相同合同关系的情况下有权行使扣留权。

11.2.  除了法定的抵销权外,Weiss GmbH还有根据与签约合作伙伴的进一步合同协议用其索赔抵销的权利。

12.   所有权和留置权的保留

Weiss GmbH的物品在任何时候都属于其财产。签约合作伙伴不因其服务产生的任何到期或尚未到期的索赔而对其控制下的物品或其他资产拥有留置权或扣留权。签约合作伙伴应对为Weiss GmbH提供的物品进行加工、混合或组合(进一步加工)。这同样适用于Weiss GmbH对交付货物的进一步加工,因此Weiss GmbH应被视为制造商,且最迟在根据法律要求进行进一步加工后成为产品的所有者。

13.   交付/验收

13.1. 在交付或创建和组装或安装相应的交付项目后,签约合作伙伴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适当检查。仅在Weiss GmbH要求验收时,才应根据以下规定进行验收:

13.2.  签约合作伙伴宣布,已完成且组装或安装好交付项目,已做好在约定日期验收的准备(“通知”)。本通知的前提条件是:签约合作伙伴已根据合同组装或安装完交付项目。

13.3.  不进行部分验收。

13.4.  验收检验须在签约伙伴和Weiss GmbH在场的情况下,在宣布完成、组装和投入使用后的十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

13.5.  应编写一份验收协议,其中描述可能出现的所有缺陷(以下也称为“错误”)。

13.6.  如果组装或安装没有出现任何错误,Weiss GmbH宣布接受。在验收声明中进行错误声明,并由签约合作伙伴立即补救,商定了补救最后期限的除外。

13.7.  验收必须正式进行。如果Weiss GmbH没有在完成、组装和投入使用后十 (10) 个工作日内宣布验收(尽管它有义务这样做),则也被视为已验收。BGB第613a条不受影响。

14.   缺陷责任

14.1.  在法律适用范围内,Weiss GmbH有义务在交付后立即检查交付项目,以确保按照约定的数量交付和/或是否存在其他明显缺陷。如果签约合作伙伴在交付项目移交后的两(2)周内收到任何关于明显缺陷的投诉,则视为已及时提出投诉。Weiss GmbH必须在发现缺陷后两(2)周的最后期限内提出涉及隐蔽缺陷的投诉。

14.2.  签约合作伙伴保证其服务没有缺陷。它应特别保证交付项目符合规范和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如果签约合作伙伴负责建造,其还应保证建造无误且交付项目适合合同规定的用途。

14.3. Weiss GmbH有权不受限制地享有法定保修权利。特别是,Weiss GmbH有权自行决定补救缺陷、交付无缺陷的物品或要求支付赔偿金。签约合作伙伴有责任根据其法定义务采取旨在预防风险的措施(召回)。

14.4.  根据法律要求,签约合作伙伴特别有责任确保在将风险转移给Weiss GmbH时,服务具有约定的特征。在任何情况下,作为单个合同标的的特定服务说明,特别是通过在Weiss GmbH的订单中指定或引用,或以与这些一般采购条款和条件相同的方式包含在单个合同中的,应视为对这些特征的约定。在这种情况下,服务说明是来自Weiss GmbH、卖方还是制造商并不重要。

14.5.  与BGB(德国民法典)第442条第1款第2句不同,如果在签订合同时因重大疏忽导致Weiss GmbH对缺陷仍然不了解,Weiss GmbH也有权不受限制地对缺陷提出索赔。

14.6.  Weiss GmbH有权采取措施补救缺陷,费用由签约合作伙伴承担来安排第三方执行补救措施;或者自行购买替换品,这适用于签约合作伙伴未在Weiss GmbH设定的合理期限内按照书面要求对缺陷进行补救的情况。自行购买替换品,还适用于已提交针对签约合作伙伴的资产启动破产程序的申请的情况;也适用于涉及运营安全威胁或过度损坏的紧急情况(也无需事先发出申请);适用于因案件的特别紧迫性而无法再将缺陷和损坏的危害通知签约合作伙伴以及无法再为签约合作伙伴设定提供支持的最后期限的情况。

14.7.  Weiss GmbH有权立即对轻微缺陷进行补救,费用由签约合作伙伴承担,或让他人进行补救。

14.8.  如果出现迫在眉睫的危险,Weiss GmbH有权自行对缺陷进行补救,或在向签约合作伙伴发出相应通知后,由合同伙伴承担费用让他人对缺陷进行补救。

14.9.  如果Weiss GmbH的客户有权自行采取缺陷补救措施,或安排采取措施,而未发出由Weiss GmbH承担费用的截止日期,例如因为是在违约开始后交货,且客户愿意立即补救缺陷以避免自身违约,签约合作伙伴必须向Weiss GmbH偿付这些费用,除非签约合作伙伴不对延误负责。

14.10.   对于上述第(6)至(9)节所述的情况,必须立即告知签约合作伙伴。Weiss GmbH应向签约合作伙伴发送一份关于缺陷类型和已履行工作范围的报告。

14.11.   如果签约合作伙伴对基于其服务的责任原因负责,Weiss GmbH有权要求签约合作伙伴保障并保持Weiss GmbH免受客户的所有索赔损害。关于针对Weiss GmbH提出的超出《德国产品责任法》所规定责任范围的索赔赔偿,这仅适用于签约合作伙伴对原因负责的情况。

14.12.   如果针对签约合作伙伴的任何索赔取决于承包商合作伙伴的单方面风险或责任范围内的条件,则签约合作伙伴承担不存在此类索赔条件的举证责任。

14.13.   Weiss GmbH的上述索赔在收到缺陷通知后的三十六(36)个月内到期,适用的法定条款规定了更长的缺陷索赔时效的情况除外。

14.14.   如果Weiss GmbH的客户规定了更长的时效期限或时效期限的起始日期较晚, 则以更长的时效期限或时效期限的较晚起始日期为准。

14.15.  Weiss GmbH对开发的批准既不排除也不限制保修和产品责任索赔。

15.   保证

15.1.  除了对缺陷承担责任外,签约合作伙伴还应担保二十四(24)个月,以确保服务没有实质性缺陷并包含商定的特征。

15.2.  上述保证从交付项目的移交或服务的履行开始。

16.   审核

16.1.  在事先通知后,Weiss GmbH有权尽可能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对签约合作伙伴的制造过程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核。

16.2.  签约合作伙伴应确保Weiss GmbH有权检查和审核其履约辅助人和分包商。

17.   Weiss GmbH的责任

以下规定适用于Weiss GmbH的责任以Weiss GmbH的员工、履约辅助人和代理人的责任——无论出于何种原因:

17.1.  Weiss GmbH的损害赔偿责任限制如下:

a)          在单纯疏忽导致违反基本义务(即Weiss GmbH应履行的且对实现合同目标有重要意义的,或Weiss GmbH有义务遵守且不遵守可能会危及合同目标的实现的基本义务)的情况下,Weiss GmbH的责任仅限于在订立合同时通常可预见的此类损失;

b)          在单纯疏忽导致违反非重要义务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

17.2.  先前的责任免除、限制和限定不适用于基于《产品责任法》的索赔以及对生命、身体或健康的损害赔偿。

17.3.  向Weiss GmbH提出的损害索赔时效期限为:自法定时效期开始之日起一(1)年。上述规定不适用于基于《产品责任法》的索赔以及对生命、身体或健康的损害赔偿以及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义务的赔偿,这些受法定时效限制。

17.4.  如果损害是由于签约合作伙伴或其履约辅助人或代理的过错造成的,则Weiss GmbH不对签约合作伙伴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在这类情况下,对因违反公法保护规定或违反适用指令和说明而造成的损害,Weiss GmbH不承担任何责任。签约合作伙伴应独立自行了解此事。签约合作伙伴的相对疏忽应归咎于签约合作伙伴自身。

17.5. 对于免费服务,Weiss GmbH仅对适用于其自身事务的部分负责。

17.6.  如果提出损害赔偿要求,则必须在Weiss GmbH书面驳回后六(6)个月内合法提出。除非在截止期限内启动了独立的证据程序(Selbständiges Beweisverfahren),否则将排除随后的索赔主张。上述规定不适用于基于《产品责任法》的索赔以及对生命、身体或健康的损害赔偿以及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义务的赔偿,这些受法定时效限制。

18.   责任保险

18.1.  签约合作伙伴应与高效的保险公司签订行业标准的全球保险保障(特别是第三方责任险(Betriebshaftpflicht)、产品责任险和召回险),每个险种均涵盖达到合理数额的Weiss GmbH、其客户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签约合作伙伴的员工必须投保工伤事故险。签约合作伙伴应在合同订立时向Weiss GmbH提供证明其持有此类责任保险的证据。

18.2.  签约合作伙伴将一直维持此保险保障,直到单个合同结束,且至少维持到与缺陷或其他赔偿索赔相关的索赔时效期届满。如果签约合作伙伴不履行此义务,Weiss GmbH有权在未能遵守合理期限后撤销合同或终止合同,而无需另行通知。 Weiss GmbH的进一步索赔,特别是赔偿索赔,不受影响。

19.   商业资料保密性

19.1.  签约合作伙伴有义务对所有被指定为机密的资料或Weiss GmbH的明显具有机密性质的资料(以下简称“机密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复制和允许第三方接触此类资料,除非履行订单产生的或这些一般采购条款和条件产生的义务时需要这样做。签约合作伙伴尤其有义务对计算、插图、计划书、招标文件、要求简介、要求规范、设计、其他文件和其他数据载体(如模型)和其他材料严格保密。只有在获得Weiss GmbH的明确书面批准后,这些资料才能披露给第三方和/或用于签约合作伙伴的自身用途(作为单个合同或这些一般采购条款和条件的内容使用)。只有获得Weiss GmbH的书面同意,签约合作伙伴才能披露与Weiss GmbH的合同关系。

19.2.  此义务不适用于公共领域的资料,或签约合作伙伴之前通过合法途径收到的资料,或独立于本合同而存在的资料,或签约合作伙伴按披露要求或被法院或政府当局要求提供资料的情况。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间及之后不受时间限制,并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施加给任何能够接触到机密资料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

19.3.  签约合作伙伴有义务妥善保管从Weiss GmbH收到的所有文档、文件和其他形式的机密资料。

20.   数据保护和数据安全

20.1.  签约合作伙伴负责确保:其指派履行或处理单个合同和/或服务说明或这些一般采购条款和条件的所有人员遵守有关数据保护和数据安全的法律要求。最迟应在初次开展业务前,履行德国数据保护法所规定的数据保密的必要义务,并应要求向Weiss GmbH提供此类证明。签约合作伙伴同意,在业务关系范围内提供给Weiss GmbH的个人数据存储在Weiss GmbH的IT系统中进行自动处理。

20.2. 如果签约合作伙伴为履行合同服务而按照Weiss GmbH的指示在订单数据处理过程中收集、处理或使用个人数据(德国数据保护法“BDSG”第11条),或如果签约合作伙伴为Weiss GmbH进行BDSG第11条第5款所指的“自动化程序或数据处理系统的检查或维护”,则签约各方应根据BDSG第11条签订“关于订单数据处理的协议”,该协议将由Weiss GmbH提供给签约合作伙伴。

21.   终止、撤销

21.1.  Weiss GmbH有权根据BGB第649条终止单个合同。除非另有约定,在终止的情况下,签约合作伙伴享有基于本规定的法定权利;但是,签约合作伙伴有义务以透明的方式清楚地解释所要求的报酬(应考虑到因终止而节省的支出)。此外,签约合作伙伴有义务指定其将哪些部分服务视为已完成和已开始的服务。只要对签约合作伙伴来说并非不合理,签约合作伙伴就应按要求对Weiss GmbH提供合理支持来换取合理报酬,以便Weiss GmbH或第三方能够完成订购的服务。支持服务被视为BGB第649条中所指的“追加订单”,在对签约合作伙伴来说不合理的情况除外。

21.2.  基于正当理由特别终止单个合同的权利以及撤销单个合同的法定权利不受影响。

21.3.  终止和撤销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才能生效。

22.   维修和更换件

22.1.  关于生产材料,签约合作伙伴应确保满足Weiss GmbH在连续交付期间和连续交付结束后十五 (15) 年内的更换件需求。价格为单个合同中所规定的当前约定生产价格,在单个合同期内有效。单个合同结束后,价格按照发出的订单商定。

22.2.  对于非生产材料的交付项目,签约合作伙伴应确保以标准市场价格满足Weiss GmbH在至少十五 (15) 年内(自第一次交付之日算起)的更换件需求。

22.3.  应根据Weiss GmbH的要求免费提供维修文献和其他必要材料。

23.   签约合作伙伴的工具

23.1.  签约合作伙伴授予Weiss GmbH对生产Weiss GmbH的特定交付项目所需工具的购买权。这还包括生产交付项目所需的所有附件,例如图案、矩阵、测量仪器、固定装置、表格、样品和关联的软件、图纸和其他相关文档。如果Weiss GmbH行使购买权,则价格的计算基于:原始购买成本减去磨损折旧和(如适用)行使购买权后转移工具前进行的其他折旧。仅在签约合作伙伴通过单价收到磨损折旧补偿时,才会考虑磨损折旧。在任何情况下,购买价格都不得超过行使购买权时的市场价值(类似二手工具的更换成本)。如果签约合作伙伴需要该工具来生产其自身的其他标准产品,则无权购买。

   

23.2.  签约合作伙伴应向Weiss GmbH提供Weiss GmbH在安装、组装和使用该工具时所需的所有资料。根据签约合作伙伴的工业产权,Weiss GmbH有权不受限制地使用和发布这类资料。受签约合作伙伴知识产权约束的建造和生产资料只能由Weiss GmbH用于其自身用途。

24.   最终条款

24.1.  根据德国商法典(HGB)第354a条的债务转让规定, 签约合作伙伴不得将本合同的单独权利或整个合同转让给第三方,得到Weiss GmbH明确书面同意的情况除外。

24.2.  如果一方选择不行使其在本合同下的某一项权利,这不应被视为对该权利的放弃,除非拥有该权利的一方以书面形式明确通知另一方进行此类弃权。

24.3.  履约地点应为Weiss GmbH的注册所在地。如果签约合作伙伴是德国商法典(HGB)中定义的商人、根据公法成立的法人团体(juristische Personen des öffentlichen Rechts)或根据公法成立的专项基金(öffentlich-rechtliches Sondervermögen),由合同关系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所有纠纷(包括检查程序、简化票据生效程序和仅限于文件证据的程序)的专属管辖地是Weiss GmbH的注册所在地。这同样适用于司法催收程序,以及在德国没有一般管辖地的人,以及自合同签订后将居住地或惯常居所搬到国外的人,或在提起诉讼时其居住地或惯常居所不明的人。此外,Weiss GmbH有权在法定地点提起诉讼。

24.4.  签约各方在这些一般采购条款和条件范围内的所有协议和法律行为均受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的约束,但冲突法条款除外。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不适用。

24.5.  这些一般采购条款和条件以德语和英语提供。只有这些一般条款和条件的德语版本具有法律效力。

24.6.  口头附加协议无效。对本合同的偏离或补充条件以及修改,包括本书面要求条款,只有在书面同意并明确标明为修改或补充的情况下才有效。

24.7.  如果这些一般采购条款和条件中的一项或多项条款不符合法律要件,其余条款的有效性不受影响。